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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接到教务处印发的《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后,组织人事处立即要求全体干部传阅了《办法》,并于4月3日召开会议进行了集中学习。
会上,魏颖处长组织全体干部逐条学习了教学事故认定、教学事故处理及教学事故分类分级表,并强调:组织人事处全体同志要认真对照事故分类分级表规定的情形,举一反三,严防教学事故发生,自觉增强敬业精神和责任感,全力配合教务处维护好教学秩序,切实保证教学质量提升。
涉及教学工作的田林副处长和池太钦同志还进行了重点发言。
组织人事处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