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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贵州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2022-03-02 14:52     (点击: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全国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会精神,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与引领作用,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拟成立贵州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贵州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是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下的专家组织,接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领导,对全省大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咨询、督查和评估。

主要任务:一是定期开展全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调研,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提出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指导我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三是定期组织开展全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查。四是定期组织开展全省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研、普查,形成评估分析报告.五是持续推动贵州心理健康教育讲堂建设,定期邀请全国知名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学者为我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作专题讲座。六是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委托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和相关专项工作任务。

二、设置形式和成员构成

贵州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统筹、协调等工作职责。指导委员会委员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从各单位推荐人员中择优遴选,每届任期四年.届中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状况适当增补调整,增补调整人员原则上从各单位推荐人员中产生。

三、推荐标准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业务素质过硬.长期从事心理学、教育学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等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熟悉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政策要求,业务水平过硬、学术造诣精深、教学经验丰富、工作成绩突出,在全省或本地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10年以上。

(三)师德师风高尚.作风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组织协调能力强。

(四)健康状况良好.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指导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四、推荐名额

各(市)州教育局及各高等院校限推荐1-2人.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推荐单位请于2022年3月7日17:00前将《贵州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推荐表》(附件1)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均需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交至组织人事处413办公室,相关支撑材料(含各类证书和社会兼职聘书等电子扫描版)一并打包提交,联系人:鲜思齐.

附件:1.贵州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推荐表

2.推荐汇总表

2022年3月2日

附件【推荐表.docx已下载
附件【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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