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强师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展示教师精神风貌,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选树宣传“最美教师”,并举办“醉美遵义城 最美遵义人”2023年遵义市“最美教师”发布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通过选树宣传“最美教师”,发掘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展示教师时代风采,大力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褒扬和鼓励教师奉献教育情怀,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促进我市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推荐评审
各县(市、区) 教体局、在遵高校、市直属学校,要通过召开民主推荐会、“最美教师”评选会等方式,发现和推荐身边的典型人物和感动事迹。各县(市、区)教体局推荐候选人 2-5 名;在遵高校、市直属学校可推荐候选人1名(注:2021 年、2022年遵义市“最美教师”不作重复推荐)。市教体局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推荐上报的候选人开展综合评审,评选出10名2023年遵义市“最美教师”。
三、发布会筹备
1.5月30日前,针对已评选出的10名“最美教师”,由所在县(市、区) 教体局、在遵高校、市直有关学校挖掘主题、要素,拍摄完成“最美教师”短片制作和相关文本撰写工作,并报市教体局审核。
2.6月10日前,市教体局组织专家审核“最美教师”短片及文本,对于审核不通过的,责成相关县(市、区)教体局、在遵高校、市直有关学校成立专班、返工制作、限时完成后提交市教体局再审,直到审核通过。
3.6月底前,相关单位按照发布会要求组织彩排。
四、发布推广
1.9月10日前,市教体局组织开展“醉美遵义城 最美遵义人”2023 年遵义市“最美教师”发布活动,发布10名“最美教师”。
2.发布会后,各地各校通过组织观看发布会、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学习感悟分享会、设置“最美教师”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最美教师”典型事迹。
五、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确保质量。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最美教师”选树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评选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认真逐级推荐。推荐评审坚持以政治坚定、工作实绩突出为标准,做到优中选优,好中选好。推荐的“最美教师”事迹要突出,具有时代性、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具有榜样和示范引领作用。
(二) 发扬民主,广泛遴选。推荐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确保做到民主推荐、民主评议、严格评审程序、多方监督、群众认可。各地各校要从一线教师中深入挖掘教师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展现教师真挚的教育情怀、执着的使命担当、无私的奉献精神,有效传递教育工作主旋律和正能量。
(三) 创新形式,认真推选。各地各校要创新推评方式,运用新媒体等广大受众乐于接受的表现形式,使“最美教师”可亲、可敬、可信、可学。要转变观念,用做新闻的理念来开展推评工作,推出更多有温度、有泪点、有深度、有人情味的“暖新闻”,让教师典型宣传更能打动人、更能引发共鸣。
(四)严肃纪律,同步推进。各地各校要按推评条件严格审查推荐对象资质,实行推荐对象填报信息和资质审查责任制,确保推荐对象填报信息真实。凡发现弄虚作假、有师德失范行为者,一律取消推荐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推荐上报的候选人和先进事迹要严格把关,在推荐单位和被推荐学校的显要位置,以及本系统内部网站、公众号、电视台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并书面征求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意见,确保把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群众满意,且具有示范引领和时代精神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
各部门4月6日前报送“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审批表、汇总表、事迹摘要、省市级以上奖项或省市级宣传报道资料,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交至行政楼413办公室。
附件:
1.2023年遵义市“最美教师”推选范围及条件
2.2023年遵义市“最美教师”推 荐 表
3.2023年遵义市“最美教师”候选人汇总表
4.2023年遵义市“最美教师”推荐对象事迹摘要
2023年3月29日
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