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专人事处
首页部门简介新闻动态党建工作人事人才工作老干部工作教师发展中心统战工作政策法规网上党校师德师风建设专栏下载中心
人事人才工作
 职称评聘 
 评先评优 
 人才招聘 
下载中心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一批...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基...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进修教...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二、三...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研室...
联系方式
 
 组织科(老干部工作科):0851-28776223
 人事科/ 教师发展中心:0851-28776262
部门邮箱:yzzzrsc@163.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事人才工作 > 评先评优 > 正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征集选聘贵州省创业创新指导服务专家的通知
2023-04-03 17:04     (点击: )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双创”的决策部署,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创新引领创业,实现创业指导服务社会化、 专业化、制度化,提高创业者创业成功率,结合工作实际,现向 社会公开征集选聘一批创业创新方面的专家,组建创业创新指导 服务专家库,为创业创新工作提供智力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选聘对象

(一)熟悉企业创办方面人员。

(二)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中的职业经理人及法律、会计、人力资源、产权保护等专业人士。

(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创业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

(四)银行、风投公司等金融机构中从事投融资运作的专家。

(五)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就业政策的人员。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家创业培训师。

(七)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运营方管理层或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

(八)其他类创业相关专家。

二、征集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社会公信力高,廉洁自律,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具有较高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发展动态,熟悉本部门本行业政策法规。

3.在创办、管理企业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具备行业内广泛认可的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可适当放宽年龄。

5.能够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安排和监督管理。

6.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服务内容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下,邀请专家参加各类创业创新活动。主要活动有:

1.负责创业指导服务工作课题研究,为政府就业创业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创业创新大赛、创业创新示范的评审评选。

3.创业孵化载体认定。

4.为创业者提供相关政策咨询、企业策划、创业指导、项目 筛选、项目设计、项目推介、项目论证、项目评估、考察、评估经营场地等服务。

5.协助创业者进行商品、技术、市场分析和预测市场发展趋势,进行创业和市场信息交流。

6.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协助搞好财务分析和小额贷款等方面的服务。

7.通过预约,为指导对象释疑解难。

8.举办创业主题讲座、研讨会、座谈会和新政发布会。

9.根据企业的要求进行把脉、诊断。

10.为服务对象从开业点子到成功开业作陪伴式跟踪服务指导。

三、申报流程

(一)征集选聘报名。各级相关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工 作机构等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申请人填写《贵州省创 业创新指导服务专家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 盖章后,附相关印证材料报送至所辖地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选聘。符合条件的省直各相关单位人员可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

(二)资格审核。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征集选聘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选出拟入选专家名单。

(三)结果公示。拟入选专家名单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专家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下发认定通知,纳入专家库,服务管理期为三年。

四、征集选聘时间和方式

请各申报部门于4月15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扫描版和其他相关材料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名称规范为“创业创新指导服务专家申报材料”。材料主要包括:

(一)《贵州省创业创新指导服务专家申请表》(须单位盖章)。

(二)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所获荣誉等相关资料扫描件。

(三)其它开展有关创业创新工作,或其他相关工作的印证材料。

附件:1.贵州省创业创新指导服务专家申请表

2.贵州省创业创新指导服务专家库管理办法(暂行)

2023年4月3日

组织人事处

附件【附件1-2贵州省创业创新指导服务专家申请表,贵州省创业创新指导服务专家库管理办法(暂行).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