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相关领导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批示指示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强化全省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贵州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专家库。结合实际需要,拟推荐遴选调整贵州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专家库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对象及条件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专家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三年一聘。推荐遴选对象包括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内高等院校及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业务人员。推荐遴选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规矩意识、大局意识、保密意识,熟悉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五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处事公平公正,正义感强,服从管理和调度;
(四)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原则上需从事校园安全稳定管理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二、工作职责
遴选入库的专家在特定时间须保证充足的工作精力和时间,具体承担如下职责:
(一)参与贵州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课题的立项评审、结题鉴定和相关审核工作;
(二)开展贵州省校园安全教育工作的日常研究;
(三)协助省教育厅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调研评价等;
(四)提供贵州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规划咨询,对省重大课题选题提出工作建议;
(五)参与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组织的其他工作。
三、推荐遴选程序
贵州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专家库人员的遴选采取本人自愿申请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分别根据名额分配做好本市(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专家的推荐、上报工作;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进行汇总、审查。
四、推荐名额分配
(一)各市(州)教育局分别推荐20人;
(二)各高等院校分别推荐3人。
五、相关要求
(一)拟申报专家库的人员,请认真填写《贵州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专家库人员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1),提交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单位(高等院校)签署推荐意见。
(二)各市(州)、各高校将附件1扫描后连同《贵州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专家库人员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2023年8月28日前报送到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QQ邮箱:541207830@qq.com),逾期不再受理。
(三)根据各地各校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后调整充实贵州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专家库。
附件:1.贵州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专家库人员推荐情况登记表
2.贵州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专家库人员推荐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