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职业教育工作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职业教育法》《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持续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弘扬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中华职业教育社决定在全国职业教育战线开展第八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开展第八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社发〔2023〕33 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组织领导。按照评选表彰工作要求,成立贵州省推选第八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中华职教社业务处,负责推选工作的日常联系、实施与协调等工作。并邀请有关专业人士组成评审组和监督组。
2.材料要求。各申报单位及个人申报时需按照要求提交综述材料、申报表及相关印证材料(对照评审标准体系形成目录),印证材料排列顺序要与评审标准体系形成的目录保持一致。申报材料要扫描为PDF格式并以文件压缩包形式报送,文件夹标题格式:申报奖项+学校、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上午10点,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申报表及综述材料模板可在省中华职教社微信公众号下载。
3.逐级申报。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申报要求经所在单位政审盖章后,报所在地市级中华职教社初审,择优报省中华职教社;省直及其他市(州)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申报要求经所在单位政审盖章后,直接报省中华职教社。
4.推选上报。省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专业人士严格按照奖项评选条件遴选、评比、推荐,根据中华职教社分配给贵州省的名额确定推选结果,并在省中华职教社微信公众号及有关网站公示推选结果。推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华职教社。
5.严肃纪律。按照“谁申报、谁审核、谁负责 ”的原则,各申报单位和个人要对参评对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尤其是“评审标准 ”所列无参评资格事项,要严格执行 “ 一票否决 ”。各申报单位、个人要对其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联系方式。材料交综合楼组织人事处413办公室,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58315741@qq.com 联系人:唐旭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