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第一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按规定时间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评议推荐工作。
一、 申报对象
(一) 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学校聘任条件,尚未聘任在对应级别的教职工。
(二)满足《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晋级实施办法(试行)》(遵医专发〔2018〕19 号)条件符合岗位晋级要求的教职工。
二、聘任条件
岗位聘任工作参照《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 (〔2018〕43 号)、《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补充规定》(遵医专发〔2024〕61 号)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晋级实施办法(试行)》(遵医专发〔2018〕19 号)执行。
三、工作程序
申请岗位晋级教职工:根据《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晋级实施办法(试行)》(遵医专发〔2018〕19 号),提供符合文件要求业绩条件佐证资料(附件2、3、4加符合条件的业绩佐证)。
申请岗位聘任教职工:根据《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试行)》(〔2018〕43 号)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补充规定》(遵医专发〔2024〕61号),请申报人认真阅读附件 1 聘任资料清单要求。
(一)个人申报
符合聘任条件人员向所在部门申请岗位聘用,按照附件 1 聘任资料清单准备材料,(岗位晋小级条件人员提供文件要求相关业绩成果)送交所在部门联系人。
申报材料因申报人填写错误、遗漏和材料不完整影响审核的由本人自行负责。申报人还应对本人学历要求、资格证书、兼职实践、业绩材料真实性、是否达到学校聘任条件要求做出承诺。
(二)部门审核
1.资格初审。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申报材料中的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审核;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含论文论著、科研奖励)等由科研处负责审核;教学教改等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励由教务处负责审核;指导学生社团经历由团委负责;辅导员工作经历由学生处负责;资历、学历、实践、综合表彰及年度考核结果等
由组织人事处负责审核。各部门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学历要求、资格证书、兼职实践、业绩要求)进行审核,审核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部门研究。各部门完成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根据申报人员的综合表现提出考核推荐意见,确定推荐人选,并将送审材料在本部门内进行公告 5 天,于 3 月 16 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考核推荐名单、公示材料以及教职工个人申报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
(电子档发送邮箱 :yzzzrsc@163.com ,格式见附件 1,纸质材料交至 413 办公室,联系人 :安逸涵 1339628800)
公示内容应包含各申报人的姓名、年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申报职务、岗位类型、师德师风考核意见、具体业绩成果及获得奖项等相关申报情况。单位未公示、公示未通过者材料不得申报。
(三)材料复审
由组织人事处提请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材料不真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审查不严造成后果的,追究经办人相应责任。
(四)提请上会
组织人事处提请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五)上级备案公示无异议人选报市人社局备案,通过后办理其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