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10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120号)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列入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名额分配及资助方式
2019年度省教育厅分配我校1人作为推荐评选对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系(部)推荐1人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教育部将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内访问学者研修期间,其人事关系在学校,期满后返校工作,研修期间的工资、津贴、福利、职务评聘等原则上不受影响。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一)各系(部)按照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二)经学校研究确定的推荐人选,前往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样表,供查询和下载。
(三)各系(部)确定推荐人选,并于4月11日前将人选报送至综合行政楼组织人事处4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