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我省有关规定,2024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拟于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教人厅〔1997〕6号)《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32号)等相关要求,通过对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进行岗前培训,促进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深入了解教师职业特点,掌握教育教学理论及技能,培育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确保上岗后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二、培训对象
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但尚未接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教师。
三、培训报名
参加培训的人员通过贵州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gzgspx.gspxonline.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方法详见《2024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报名手册》(见附件)。
报名时间。贵州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gzgspx.gspxonline.com/)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 5日9:00——9月12日17:00,系统关闭后将停止报名。
(二)免修报名。高等院校教育学或心理学专业毕业生提供《高等教育学》或《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成绩单及毕业证,可免修《高等教育学》或《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报名时需上传毕业证书和修学课程成绩单)。
(三)培训费用。岗前培训的培训费、考试费、教材费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非师范教育类毕业在职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3〕53号)《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07〕12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两门自学科目(《高等教育法规》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与免修科目不收取培训费、考试费。
四、培训方式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采用集中面授与学员自学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内容
依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关于贯彻<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等要求,组织学习《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四门课程。在此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必要的教学技能指导、专题讲座等内容和环节。
六、培训程序
(一)组织报名。按照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本校人员通过贵州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gzgspx.gspxonline.com/)进行网上报名并审核报名信息,统一提交学校审核盖章的纸质报名表等材料至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二)安排培训。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根据参培人数和地域等实际情况安排各培训点工作及培训时间。
(三)实施培训。各培训点根据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要求组织本培训点岗前培训与考核相关工作。
(四)培训巡视。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安排人员,加强对各培训点岗前培训相关工作进行巡视、指导。
七、培训考核
(一)考核方式
1.《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采取专门试卷开卷考试的形式进行。
2.《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采取撰写课程论文的形式进行。
(二)考核成绩
1.考勤要求。培训实行学员请假制度,集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能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学员,必须出具由所在单位教师工作部门签字盖章的请假条并报送省中心,其中,对请假超过五分之一面授学时的学员,将取消本次培训资格,不予考核。
2.成绩构成。培训成绩由考勤、考试、论文等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判。考勤合格后,以考试、论文得分组成最终考核成绩。考核成绩评定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试、论文得分均在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一科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成绩补考。单科考核不合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可参加下一年的补考,两科及以上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培。
八、材料提交及成绩查询
(一)材料提交。各培训点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交以下材料至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1.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试卷(含考勤记录、考勤合格人员成绩册等);
2.各培训点组织岗前培训的相关工作通知;
3.各培训点岗前培训的工作总结;
4.各培训点组织岗前培训的过程性材料(含通讯稿、照片、视频)等。
(二)成绩查阅。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试卷评阅与成绩审核、录入、发布等工作。各高校通知本校人员通过贵州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gzgspx.gspxonline.com/)查阅岗前培训考核成绩。
九、培训合格证书
经考核合格学员,可通过贵州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gzgspx.gspxonline.com/)“我的学习”栏目查询,并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
十、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统筹管理,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务。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专题研究、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明纪律,确保岗前培训各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二)强化培训管理。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启动后,各相关院校均须严格按照本次培训工作规定的时间进行,逾期院校将顺延至下一年度参培。担任岗前培训教学工作的教师要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发挥示范作用,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保证教学质量。
(三)强化学员管理。培训过程中,严格纪律,实行学员请假制度。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和各有关院校要加强对参训学员的管理,在培训点进行集中面授培训时,各高校须选派工作作风严谨、认真负责、有较强管理工作经验的同志,配合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做好本校参培人员的考勤记录。
(四)强化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岗前培训工作的严肃性和实效性。考试中严禁携带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产品及参考资料,严禁抄袭等舞弊行为;经查实,课程论文雷同卷、网络下载、抄袭等,成绩均以0分计算,且此次培训成绩全部作废,按照师德师风管理相关要求,责成学校严肃处理。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相关高校要对参训人员资格、考核考勤记录、考试成绩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层层落实审核责任,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未落实签字审核责任或报送材料不规范的不予受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