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升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推动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教职工培养工作的实效性和规范性,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有关报送2026年下半年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一)明确培养目标:各部门应根据学校发展战略、学科建设需求以及教师发展规划,确定培养目标。目标应具有明确性、可衡量性和可行性,既要符合学校整体发展方向,又要满足教师个人成长需求。
(二)突出重点内容:结合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实际工作,围绕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专业知识更新、实践技能培养等方面,确定重点培养内容。
(三)合理规划安排:各部门统筹好教师培养、行政坐班、教学任务等各项工作任务,从严把关,有计划、有选择地推荐优秀教师分期分批地参加基层服务、企(行)业实践及进修培训。教师个人进修、实践服务应在个人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后利用空余或寒暑假时间开展,除访问学者外,原则上离岗时间不超过半年。
二、报送项目及要求
(一)基层服务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称评审工作要求,高教系列晋升高一级职称,必须开展基层服务,基层服务严格按照《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实践(社会服务)管理办法》(遵医专发〔2022〕67号)文件(以下简称基层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完成审批、监督和考核。基层服务要符合“三要素”要求,三要素要求如下:
服务区域:实践服务开展须到县级及以下机构。
服务形式:必须是在基层开展服务,包括支援教学、培训讲座、教学研讨、技术帮扶、文化推广、法律咨询、医疗援助等。
服务周期:申报副高级和正高级必须有累计2年或连续1年基层服务时间(“连续”指的是驻村),申报中级必须有累计1年基层服务时间。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按照每天8个学时折算的认定标准,160学时(20天)折算累计1年,320学时(40天)折算累计两年。基层服务时间不得与教学、科研等时间冲突。
基层服务对象及内容要与所从事的教学工作内容相关,开展地点及单位原则上为贵州省内的县(区)级及以下单位。教师开展基层服务需提前报备,并按要求提交《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基层服务申请表》(见附件1)。
(二)企(行)业实践
根据黔人社通〔2022〕108号文件要求,专业课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必须开展企(行)业实践(具体见文件要求),且不得与教学、科研时间冲突。企(行)业实践对象及内容要与所从事的教学工作内容相关,开展地点原则上在贵州省内。专业课教师到企(行)业实践,开展专业指导、技术支持等,符合“三要素”要求的,可视同为基层服务经历。专业课教师开展企(行)业实践需提前报备,并按要求提交《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企(行)业实践申请表》(见附件2)。
(三)调研
根据黔人社通〔2022〕108号文件要求,文化基础课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必须到企(行)业进行考察、开展调研(具体见文件要求),调研对象及内容要与所从事的教学工作内容相关,开展地点原则上在贵州省内。文化基础课教师到企(行)业进行考察、开展调研的需提前报备,并按要求提交《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考察/调研申请表》(见附件3)。
(四)进修
进修是指到国内进修访学(到医院进修的按照企(行)业实践进行),进修过程按照教师培养管理办法(遵医专发〔2025〕46号)执行。教师开展进修需提前报备,并按要求提交《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见附件4)。
(五)学术会议
本项目是指根据学校和教师发展需要,选派教职工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及学术交流活动,教师参加学术会议需提前报备,并按要求提交《学习、培训备案表》。
(六)其他
其他需要进修学习培训的情况。
三、报送内容
各部门根据上述要求及实际情况报送培养计划表(《2026年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xxx系(部门)教师培养计划统计表》(见附件5)),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附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于2026年7月10日前报组织人事处审核备案,纸质版交至综合楼402办公室,可编辑电子版计划表发送至邮箱syuan26@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各项培养项目(基层服务、企(行)业实践、考察、调研、进修、访学、学历提升<全日制、非全日制>等)均不得出现重复时间内开展一个以上项目,重复时间内开展的只认定一种类型培养。
(二)实验、图书、档案等教辅系列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1.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基层服务申请表
2.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企(行)业实践申请表
3.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考察/调研申请表
4.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进修申请表
5.2026年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xxx系(部门)教师实践计划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