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专人事处
首页部门简介新闻动态组织科(老干部工作科)人事科教师发展中心统战工作政策法规网上党校师德师风建设专栏下载中心学校首页
提示: 网站导航组件在当前页面和配置下,没有获得可显示的导航项。
下载中心
学习、培训备案表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考...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一批...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基...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进修教...
联系方式
 
 组织科(老干部工作科):0851-28776223

 人事科:0851-28776262

 教师发展中心:0851-28777150

部门邮箱:yzzzrsc@163.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报送2026年下半年教师进修实践计划的通知
2026-06-26 15:47 安逸涵    (点击: )

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升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推动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教职工培养工作的实效性和规范性,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有关报送2026年下半年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一)明确培养目标:各部门应根据学校发展战略、学科建设需求以及教师发展规划,确定培养目标。目标应具有明确性、可衡量性和可行性,既要符合学校整体发展方向,又要满足教师个人成长需求。

(二)突出重点内容:结合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实际工作,围绕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专业知识更新、实践技能培养等方面,确定重点培养内容。

(三)合理规划安排:各部门统筹好教师培养、行政坐班、教学任务等各项工作任务,从严把关,有计划、有选择地推荐优秀教师分期分批地参加基层服务、企(行)业实践及进修培训。教师个人进修、实践服务应在个人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后利用空余或寒暑假时间开展,除访问学者外,原则上离岗时间不超过半年。

二、报送项目及要求

(一)基层服务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称评审工作要求,高教系列晋升高一级职称,必须开展基层服务,基层服务严格按照《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实践(社会服务)管理办法》(遵医专发〔2022〕67号)文件(以下简称基层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完成审批、监督和考核。基层服务要符合“三要素”要求,三要素要求如下:

服务区域:实践服务开展须到县级及以下机构。

服务形式:必须是在基层开展服务,包括支援教学、培训讲座、教学研讨、技术帮扶、文化推广、法律咨询、医疗援助等。

务周期:申报副高级和正高级必须有累计2年或连续1年基层服务时间(“连续”指的是驻村),申报中级必须有累计1年基层服务时间。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按照每天8个学时折算的认定标准,160学时20天)折算累计1年,320学时40天)折算累计两年。基层服务时间不得与教学、科研等时间冲突。

基层服务对象及内容要与所从事的教学工作内容相关,开展地点及单位原则上为贵州省内的县(区)级及以下单位。教师开展基层服务需提前报备,并按要求提交《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基层服务申请表》(见附件1)。

(二)企(行)业实践

根据黔人社通〔2022〕108号文件要求,专业课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必须开展企业实践(具体见文件要求),且不得与教学、科研时间冲突。业实践对象及内容要与所从事的教学工作内容相关,开展地点原则上在贵州省内。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实践,开展专业指导、技术支持等,符合“三要素”要求的,可视同为基层服务经历。专业课教师开展企业实践需提前报备,并按要求提交《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申请表》(见附件2)。

(三)调研

根据黔人社通〔2022〕108号文件要求,文化基础课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必须到企(行)业进行考察、开展调研(具体见文件要求),调研对象及内容要与所从事的教学工作内容相关,开展地点原则上在贵州省内。文化基础课教师到企(行)业进行考察、开展调研的需提前报备,并按要求提交《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考察/调研申请表》(见附件3)。

(四)进修

进修是指到国内进修访学(到医院进修的按照企(行)业实践进行),进修过程按照教师培养管理办法(遵医专发〔2025〕46号)执行。教师开展进修需提前报备,并按要求提交《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见附件4)。

(五)学术会议

本项目是指根据学校和教师发展需要,选派教职工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及学术交流活动,教师参加学术会议需提前报备,并按要求提交《学习、培训备案表》。

(六)其他

其他需要进修学习培训的情况。

、报送内容

各部门根据上述要求及实际情况报送培养计划表(《2026年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xxx系(部门)教师培养计划统计表》(见附件5)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附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于2026年710前报组织人事处审核备案,纸质版交至综合楼402办公室可编辑电子版计划表发送至邮箱syuan26@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各项培养项目(基层服务、企业实践、考察、调研、进修、访学、学历提升<全日制、非全日制>等)均不得出现重复时间内开展一个以上项目,重复时间内开展的只认定一种类型培养。

(二)实验、图书、档案等教辅系列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1.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基层服务申请表

2.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企(行)业实践申请表

3.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考察/调研申请

4.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进修申请表

5.2026年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xxx系(部门)教师实践计划统计表




附件【附件1: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基层服务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企(行)业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考察调研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进修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2026年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xxx系(部门)教师实践计划统计表.xlsx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