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法医司法鉴定所,动物实验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建立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学校拟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严守工作秘密;
2.政治立场坚定,热心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良好个人修养,公道正派,身心健康;
4.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或人事人才测评知识,比较精通面试方式及具体测评程序、内容、技巧,有较为丰富的选人、用人经验;
5.了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和相关政策;
6.具有一定的面试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与言语表达能力;
7.熟练掌握面试方法,熟悉面试各环节工作,能够对考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资格条件(符合条件之一即可)
1.担任副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或部门工作负责人;
2.聘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5年以上(含)的专业技术人员;
3.教研室主任;
4.博士研究生。
二、推荐方法及程序
(一)个人申请或部门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请或所在部门推荐,填写《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官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人数不作限制,若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不推荐。
(二)推荐人选由各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后填写《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拟申报面试考官汇总表》(附件2),于10月12日前将附件纸质版报组织人事处413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附件电子版请以部门为单位以“部门名称+招聘专家库推荐人选”命名,打包通过OA致信发送至组织人事处林立处,联系电话:28776262。
(三)学校党委审定。组织人事处根据申报情况,统筹考虑申请人的条件、业绩、年龄等综合因素,形成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确定100人为面试考官成员。
三、专家库管理
(一)专家名单一经确定,由学校发文公告。
(二)学校将组织面试考官进行集中培训。
(三)面试考官实行聘期管理,聘期原则上为三年。专家库中未涉及的专业领域,需要专家时,可以及时增补,对严重违规违纪的将注销专家资格。
(四)学校根据每次公开招聘的专业情况,在专家库中按比例随机抽取面试考官,对两次(含)以上抽中但以各种理由不愿承担面试工作的,取消专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