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名单详见《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名单》(附件1)
二、体检日期
2023年7月18日(周二)上午8:30
三、体检报道地点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行政楼一楼大厅(新蒲新区平安大道北段8号)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当日按公布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并按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和要求乘车,未按公布时间到达体检报道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体检各项纪律要求。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体检分组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前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中途离开,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五)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具体要求见《考生体检须知》(附件2)。
(七)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费用交体检医院收取,请提前准备好足额的现金交纳体检费用。
(八)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