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医院、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6〕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或拟受聘于我校教师职务、岗前培训合格且未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二、认定程序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按照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省教育厅进行资格认定的程序依次进行。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平台
1.上半年: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4月21日9:00至5月7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网上办事”—“在线办理”注册并报名,选择本人任职高校为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点。
2.下半年: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10月13日9:00至10月21日17:00,登录上述同一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现场确认点选择要求与上半年一致。
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其中,在填写“任教学科”时,不得选择根目录学科(即学科大类),且必须选择最下一级目录的具体学科。如申请人员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补充材料上传
1.上半年: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未核验成功的材料及体检合格报告等其他材料,须在5月12日9:00至5月15日17:00登录“贵州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下称:“省认定系统”,网址:http://gzgsrd.gspxonline.com)上传相关材料。
2.下半年:申请人未核验成功材料及体检合格报告等,须在10月26日9:00至10月30日17:00登录上述同一系统上传相关材料。
首次登录省认定系统,采用验证码登录,申请人账号为手机号,点击获取验证码即可登录。登录后在个人中心设置密码及绑定微信后,可采用扫码登录或密码登录。如手机无法接收验证码,请联系学校管理员进行密码重置后,使用密码登录(报名操作手册可在“省认定系统”下载)。
(三)须上传材料
1.学历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成功的无需上传)。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成功的无需上传)。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测试水平不作具体要求,但需上传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证书。
3.《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省认定系统”将自动核验,如未核验成功需上传岗前培训合格证。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的体检合格结论报告(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详见附件2。
5.长期聘用的教学人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另外,申请人须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照片用于证书制作,必须与本人提交到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照片(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底板一致(申请人需于5月7日前交到学校综合楼402)。
三、注意事项
1.各位老师需认真阅读本通知,按照要求办理教师资格认定;
2.申请认定时需确保各类表格填报内容真实,信息完整,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请各位老师系统申报填写前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按照注意事项要求填写;
联系人:袁松,联系电话28777150。
附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