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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是加强高等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是高等学校教师上岗必备的培训过程。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为帮助高校新入职教师掌握高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和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自觉弘扬教育家精神,涵养高尚师德师风,提高教书育人能力,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6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具备良好师风师德、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但尚未接受岗前培训或参加过岗前培训但未达到合格标准的教师。(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可免岗前培训)。
二、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工作的内容以《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为依据,包括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基础知识。
三、培训时间
上半年于4月9日至13日进行集中授课;下半年于9月17日至21日进行集中授课。自学由学员自行安排时间进行。
四、培训形式
采用集中授课与学员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集中授课以主培训点集中面授、分培训点集中线上授课的方式进行。主培训点为贵州师范大学培训点,分培训点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安排。
五、培训报名
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通过贵州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gzgspx.gspxonline.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及其他费用。具体方法详见《2026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报名手册》(见附件1)。
(一)报名时间
1.上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7日9:00—4月1日17:00,系统关闭后将停止报名。
2.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9日9:00—9月14日17:00,系统关闭后将停止报名。
(二)免修课程。高等院校教育学或心理学专业毕业生提供《高等教育学》或《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成绩单及毕业证,可免修对应课程(报名时需同时上传毕业证书和相应课程成绩单)。
六、培训考核
(一)考核时间
上半年为4月14日上午,下半年为2026年9月22日上午。学员须提前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安排及要求参加考核。
(二)考核方式
1.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通过开卷考试形式进行,由各培训点组织实施。
2.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法规通过撰写课程论文的形式进行,具体要求见后续通知。
上半年学员须于4月14日前将论文PDF版提交至报名系统;下半年学员须于9月22日前将论文PDF版提交至报名系统。
(三)考核成绩
1.成绩构成。培训成绩由考勤、考试、论文等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判。考勤符合要求人员以考试、论文得分组成最终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其中考试、论文得分均在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任何一科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试或论文有一科不合格者可于下次培训参加一次补考,两科及以上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培训并考核。
2.考勤要求。培训严格执行签到与请销假制度,培训期间原则上不能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学员,必须出具由所在单位盖章的请假条并提前报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请假超过4个授课学时的学员,将取消本次培训资格,不予参加考核。
(五)成绩查询: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试卷评阅与成绩审核、录入、发布等工作。学员可通过贵州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gzgspx.gspxonline.com/)查阅岗前培训考核成绩。
(六)证书下载: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可通过贵州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gzgspx.gspxonline.com/)“我的学习”栏目查询,并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
七、有关要求
强化工作纪律,坚持清廉培训。本次培训不推荐各类教材及辅导用书,坚决杜绝乱收费和违规推销。培训和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考试时严禁携带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产品及参考资料,严禁替考、抄袭等各类舞弊行为,凡课程论文雷同、网络下载、相互抄袭等情形的,成绩均以0分计算,且此次培训其他科目成绩全部取消,并将按照师德师风相关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2026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报名手册